提货通知 |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12-09 点击次数:2422 |
各交易商:
截止本通知发出之时,仍有部分交易商一直未依据交易规则按时提取在我市场代为存储的货物,导致我公司持续垫付相应的仓储费。
因部分货物将过或已过保质期限,且为避免未及时提货造成不必要的仓储费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现通知尚有存货的各交易商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补缴相应货物存储费并将货物提走,如未在本通知期限内完成,我公司将自行处置相关货物,如处置能产生收益的,该收益先行抵扣相关交易商欠付的存储费和滞纳金;因处置产生处置费用的,相关费用由相关交易商承担,我公司连同仓储费及滞纳金一并向相关交易商主张。
望各交易商收悉该通知后及时联系处理,未及时处理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相关交易商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15939025229
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1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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